联系人:张经理
手 机:133 0626 3855
电 话:133 0626 3855
地 址:苏州昆山新镇路2号
国 家 知 识 产 权 局
215300 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玉山镇国际模具城模具设备区4号楼1室 张寿顺(1309378133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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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文日:
2022年10月22日 |
申请号或专利号:202230698857.0 发文序号: 2022102200577180
专 利 申 请 受 理 通 知 书
根据专利法第28条及其实施细则第38条、第39条的规定,申请人提出的专利申请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 受理。现将确定的申请号、申请日、申请人和发明创造名称通知如下:
申请号:202230698857.0
申请日:2022年10月22日
申请人:森应源机械设备(苏州)有限公司
发明创造名称:机箱
经核实,国家知识产权局确认收到文件如下:
外观设计图片或照片每份页数:7页文件份数:1份
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每份页数:3页文件份数:1份
外观设计简要说明每份页数:1页文件份数:1 份
提示:
1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认为其记载的内容与申请人所提交的相应内容不一致时,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 请求更正。
2.申请人收到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之后,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各种手续时,均应当准确、清晰地写明申请号。 3.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向外国申请专利保密审查请求书后,依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9条予以审查。
审查员:自动受理 审查部门: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
200101 纸件申请,回函请寄:100088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收
2019.11 电子申请,应当通过电子专利申请系统以电子文件形式提交相关文件。除另有规定外,以纸件等其他形式提交的
文件视为未提交。